教学科研

督导室工作职责

一、在学院行政统一领导、分管教学副院长及总督学指导下,对全院教学秩序、教学质量及教学管理工作状态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

二、积极进行社会调查活动,了解经济发展、社会事业对学院的重大影响。配合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等部门研究专业和课程设置、教学改革、就业市场分析、教师队伍建设等问题,为学院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参与编写和修订各层次各专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并检查落实情况。

四、检查各任课教师授课的准备情况,主要包括:授课计划、教案以及作业布置和批改情况。

五、检查各任课教师课堂教学情况,主要包括:组织教学、传授知识、教态教法、语言板书等,并通过评教会等形式向学生了解教学情况。

六、协助各系部进行教师年度量化考核等工作。

七、配合教务处及各系部解决学生反映的突出问题。

八、定期召开专兼职督导工作会议,交流督导工作经验,安排督导工作。

九、负责兼职教学督导的管理、制定兼职督导听、评课及其他工作计划以及工作情况的收集、整理、汇总、上报。

十、定期向学院领导和教务处提供教学督导总结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