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大会知识宣传手册

来源:  点击量: 日期:2021年03月08日 15:26

 

 

 

 

党员大会知识

宣传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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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党员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编印

 

2021年1月

   

 

一、高校召开党员大会的意义………………………3

二、召开党员大会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3

三、党员大会的筹备…………………………………4

四、筹备工作的组织领导……………………………4

五、筹备工作机构的设置……………………………5

六、召开党员大会的决议……………………………5

七、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6

八、上级党组织对召开党员大会请示的批复………6

九、党的委员会工作报告的起草……………………6

十、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起草…………7

十一、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报告的起草…………8

十二、党的基层委员会委员名额及确定原则………8

十三、党的基层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提名原则………9

十四、党的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和纪律检查

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差额比例………………10

十五、党的基层委员会委员产生程序………………10

十六、党的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

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确定与报批 …………11

十七、党员大会………………………………………12

十八、党员大会的职权………………………………12

十九、党的委员会的任期……………………………13

二十、党的委员会换届………………………………13

二十一、党的选举制度………………………………13

二十二、党内选举方式………………………………14

二十三、党内选举的程序……………………………15

二十四、填写选票和投票时应注意的问题…………16

二十五、党员大会主席团……………………………16

 

 

 

 

 

 

 

 

 

 

 

一、高校召开党员大会的意义

党员大会制度是党的基层组织一项重要的组织制度。高等学校健全党员大会制度,对于加强党的建设,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推进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召开党员大会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高等学校召开党员大会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等上级组织关于教育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联系学校实际全面总结上届党员大会以来的工作研究确定下届党员大会的奋斗目标和任务选举产生新一届党委和纪委的领导班子。通过召开党员大会使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振奋精神团结和带领全校师生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把握大局再接再厉同心同德开拓前进为实现党员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而努力奋斗。

高等学校党员大会一般每四年举行一次。特殊情况下需要提前或延期举行的必须报经省高校工委批准中央驻高等学校需要同时报其主管部门党组党委批准。

三、党员大会的筹备

充分作好党员大会的筹备工作,是开好党员大会的前提条件和基础。党员大会筹备工作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建立党员大会筹备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筹备工作计划;

2)召开党委全体会议,作出召开党员大会的决定;

3)起草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报上级党委审批;

4)印发代表选举工作通知,组织指导代表选举单位做好代表选举工作;

5)做好换届人事安排工作,提出大会领导机构及其组成人员建议名单;

6)起草党的委员会的工作报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党员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情况报告、党费收缴使用情况报告及其他重要文件、领导讲话等;

7)做好党员大会选举的准备工作;

8)做好党员大会的宣传报道工作;

9)做好党员大会的会务准备和安全保卫工作。

四、筹备工作的组织领导

党员大会的筹备工作应在党的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必要时可以建立党员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党员大会筹备工作的组织领导,但筹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必须提交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党员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一般由党的委员会领导成员组成,书记或副书记任组长。

五、筹备工作机构的设置

根据工作需要,党的委员会成立党员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的,可从有关部门抽调有经验的同志组成若干工作小组,如人事安排工作小组、代表选举工作小组、文件起草工作小组、会务准备工作小组、宣传工作小组等,分别负责大会筹备工作的有关事宜。

六、召开党员大会的决议

党的基层委员会任期届满,需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应召开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作出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决议。

决议一般由党委组织部门起草,主要内容包括:

1)召开党员大会的依据和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地点;

2)召开党员大会的指导思想;

3)党员大会的主要议程;

4)党员大会的代表名额、分配原则及产生办法;

5)号召全体党员团结一致,努力工作,迎接党员大会的胜利召开。

七、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

党的地方委员会一般于召开党员大会两个月前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批。且两个月是指呈报请求的最迟时限。

请示的内容,一般应包括: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地点;党员大会的指导思想;党员大会的主要议程;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及候选人名额;代表、委员(候补委员)、常委、书记、副书记的选举办法。

八、上级党组织对召开党员大会请示的批复

上级党委收到下级党组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后,对下级党委的请示进行审查,提出批复意见,经党委集体讨论同意后,下发批复文件。

九、党的委员会工作报告的起草

党的委员会向同级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并接受审议,是党的委员会必须履行的职责,也是党员大会的重要议程。

报告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

1)回顾和总结过去的工作;

2)提出今后一个时期的目标任务和各项具体任务,以及完成这些任务的措施;

3)号召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为完成本单位的奋斗目标而努力。

起草工作报告,要认真贯彻中央精神和上级党委要求,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党委书记要亲自主持起草报告,党委一班人要认真讨论。报告初稿形成后,要印发所属党组织讨论,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反复修改,最后提交党委全体会议讨论通过。

十、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起草

纪律检查委员会是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在同级党的委员会的领导下,向党员大会负责。因此纪律检查委员会也要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党员大会监督。

报告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

1)回顾过去的工作;

2)总结纪律检查工作的基本经验;

3)提出纪律检查工作的主要任务及措施。

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形成后,先提交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再提交同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方可向党的代表大会报告。

十一、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报告的起草

中央组织部明确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对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应该定期向党员大会报告。

报告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

1)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2)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

3)改进和加强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的具体意见和措施。

十二、党的基层委员会委员名额及确定原则

党的基层委员会委员名额,《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没有作具体规定。在实际工作中,一般可参照下列范围掌握:

党员在一百名以上的党的基层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五至九名,最多不超过十一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党的基层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十五至二十一名。

确定党的基层委员会委员名额应遵循的原则,可参照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名额确定原则。

确定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名额,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必须经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确定,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二是必须根据工作需要,从实际出发,不搞照顾性安排;三是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候补委员人数,根据《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一般不少于委员、候补委员总数的百分之十五。

十三、党的基层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提名原则

党的基层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提名,必须全面贯彻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注意改善委员会成员结构,提高委员的素质和能力。

按照上述原则,提名候选人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在提名前要对广大党员进行宣传教育,使大家明确提名的原则、程序和基本要求。二是推广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产生候选人。三是科学分析和运用推荐测评结果,综合考虑岗位需求和干部近年考核评价情况、工作实绩、发展潜力等因素,既尊重民意,又防止简单以票取人。

十四、党的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差额比例

党的基层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差额比例不少于百分之二十。

执行上述规定,应注意的问题:一是上述两种差额比例不能互相替代。二是在实际工作中,不能低于规定的差额比例。

十五、党的基层委员会委员产生程序

党的基层委员会委员的产生,一般要经过以下程序:

1)党的委员会(设常务委员会的应召开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确定下届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组成的原则;

2)党的委员会(或常务委员会)组织所属的党组织酝酿推荐,根据多数党组织的意见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

3)党的委员会对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并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4)召开党员大会的,大会主席团审议候选人预备人选,提请各代表团(组)充分酝酿,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由大会进行选举。召开党员大会的,党的委员会向党员大会介绍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产生情况,提请大会讨论并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提交党员大会选举。

十六、党的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确定与报批

党的基层委员会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由党的委员会(或常务委员会)根据所辖多数党组织的意见确定,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党委(常委会或全委会)讨论候选人预备人选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应参加会议人员到会,在认真听取推荐、考察情况汇报和每位委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候选人预备人选确定后,要及时报批。一般应于召开党员大会一个月前报上级党组织审批。上报的材料一般有:

1)《关于中国共产党×××第×届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

2)党的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名册”;

3)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名册”。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名册”的说明一般包括人选数量、分布情况、年龄结构、文化结构、专业结构、妇女和少数民族所占比例等方面情况。

十七、党员大会

党员大会是指由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召集的,由基层组织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党员人数在五百名以下的基层组织,进行换届选举,一般应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到会的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

十八、党员大会的职权

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其职权主要是:

1)听取和审查党的委员会(基层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的报告;

2)讨论本级党组织及党组织职权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

3)选举党的委员会(基层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员大会或党代表会议的代表。

十九、党的委员会的任期

党的各级委员会行使职权的期限。根据党章规定,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每届任期均为五年。党章第十三条分别对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每届任期作了原则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根据党章的原则规定,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党的基层委员会的任期作了如下具体规定:大中型企业,大专院校,规模较大的科研院所党的委员会,地(市、州、盟)级和地(市、州、盟)级以上机关党的委员会执行四年任期,其他党的基层委员会执行三年任期。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村支部委员会执行三年任期,其他党的支部委员会执行两年任期。

二十、党的委员会换届

党的各级委员会任期届满,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的一届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按期换届选举,是党的组织制度的基本要求,也是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途径。党的委员会换届选举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必须严格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选举工作条例办事。

二十一、党的选举制度

由党章和有关文件规定的选举产生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和党的各级领导机关的制度。它包括党内进行选举时必须遵循的原则、程序、方法和有关规定。党内选举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名单要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的选举,如果发生违反党章的情况,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调查核实后,应作出选举无效和采取相应措施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这些规定,对于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提高党的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十二、党内选举方式

党内选举时所采用的方法和形式。主要有直接选举、间接选举、差额选举、等额选举和预选。直接选举是指有选举权的人直接参加选举行使选举权利的选举方式;间接选举是指有选举权的人通过选出的代表进一步行使选举权利的选举方式;差额选举是指候选人多于应选人的选举;等额选举是指候选人与应选人数相等的选举;预选是指在党内选举时,为确定正式候选人而进行的选举。

二十三、党内选举的程序

党内选举的具体规则和实际工作步骤。主要包括:选举单位的划分、候选人酝酿提名、产生候选人、介绍候选人情况、规定投票方式和当选计票方法、进行选举、公布选举结果和确定当选人等。上述各个程序,不是党内所有选举工作都必须完全采用的程序。如党代会或党员大会的选举程序一般是:宣布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缺席人数,并说明会议是否有效;宣布选举内容并由大会举手通过选举办法;举手表决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检查票箱,核实人数,领取、清点、分发选票;说明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后,填写选票;宣布投票顺序和进行投票;宣布清点投票和选举是否有效;进行计票;由总监票人或监票人宣布选举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健全选举程序,认真按选举程序办事,有利于防止选举过程中发生错乱现象,保证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十四、填写选票和投票时应注意的问题

党内进行选举时,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填写选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坚持党性原则,以对党、对同志负责的态度慎重选择被选举人;

2)考虑成熟后再填写,不要随意涂改;

3)按照选票上说明的要求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

选票填写好以后,选举人要亲自将选票投入指定的票箱。

二十五、党员大会主席团

党员大会主席团是大会的组织领导机构。会议期间有关大会的重大问题,都必须经大会主席团讨论,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作出决定。大会主席团的主要任务是:

1)按照大会预备会议通过的议程主持大会;

2)组织代表审议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大会选举办法;

4)在进行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确定需经代表大会选举的候选人名单,并主持选举;

5)起草代表大会有关决议草案,提请大会审议通过;

6)讨论决定大会的有关重大问题。